2017年底, 央行发布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<条码支付业务标准(试行)>的通知》, 配套印发《条码支付平安技术标准(试行)》和《条码支付受理终端技术标准(试行)》, 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。
新规对各类条码(二维码)支付的风险停止了A、B、C、D四类分级, 并指明了买卖限额, 分别对应自主商定、最多5000元、最多1000元、最多500元。
运用静态条码的就属于D级, 同一客户单个银行账户或一切支付账户单日累计买卖金额应不超越500元。

很多人误以为新规请求一切扫码支付都限制每天最多500元, 埋怨完整不够用, 但这里针对的仅仅是静态条码, 也就是日常街头小摊、小店的各种扫码支付。 这类收款二维码根本都是个体商家自行打印出来的, 属于静态条码。
同时, 绝大多数人在这种场所的消费额度, 一天很难超越500元, 因而影响不会很大, 真的超越500元也能够经过转账或者商家扫描用户手机付款码的方式处理。
而关于大型商家、超市等运用扫码枪方式, 扫描用户付款码结算的, 不受新规约束。













